2024年-2025年市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工程管道修复施工项目项目预公示2025-07-04 21:23:29
2024年-2025年市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4〕1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市级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道修复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349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739.85 万元,建设规模:对江北区、海曙区2023年已检测且存在缺陷的雨、污水管道进行修复。其中管网整段非开挖修复 5510.3米,局部点状修复904个,特殊疏通3664.7米,注浆止水修复6处,最大管径为1800mm。江北区主要涉及人民路、通途路(庆丰桥江北连接线)、大闸南路、江北大道等路段。海曙区主要涉及机场路(环城南路—新星路)、气象路、新典路西延、望京路等路段。建设地点: 涉及海曙区和江北区。
2.2 招标范围:市级排水管网修复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
2024年-2025年市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工程管道修复施工项目(一)投标人:
3.1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 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