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机电信息楼A座项目空气压缩机设备管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01-07 1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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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机电信息楼A座项目空气压缩机设备管道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工程范围: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机电信息楼A座项目空气压缩机设备管道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及相应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报验(向主管部门)、备案(向主管部门)、脱脂、脱油、吹扫等,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技术培训、质量保修所需要的所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4月3日,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人(如有)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得处于在施状态;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方式:线上,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PDF文件,以及《报名登记表》一同发送到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潜在投标人名称”,邮件正文写明潜在供应商联系人和电话。《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文件售后不退。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在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
(1)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报价部分20分、商务部分40分、技术部分40分。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网站()、北京化工大学学校建设办公室网站()发布。
(3)获取采购文件及提交响应保证金或代理服务费的账户信息(办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特别提示:该账号为我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账号,与我公司其它项目账号不同,请勿汇错账号!因汇错账号导致的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